Thursday, November 27, 2008

行規

星期一前上司林館長致電,請我為他任教的「博物館學」任嘉賓講者,其實不是什麼大陣容的內容,只是跟學員分享在博物館工作的經驗、入行過程及博物館面對的問題,畢竟我不是學者,哪有什麼大學問大道理可以說。本來兩年的替蘇姍姐姐任guest speaker時準備了PowerPoint講題,這兩天竟然找不著,只要不跟同學兼同業J的講題相同便可,所以隨便胡扯。

用了一半時間分享工作範圍、性質和困難,J和我更強調博物館的實際工作,並非如竹野內豐主演的「冷靜與熱情之間」一樣有型(如我常說考古工作並不是「Indiana Jones」一樣)。所講的內容不是什麼秘密和行規,只是這幾年在不同的博物館做兼職、義工和全職工作的普遍經驗。我清楚自己的位置,那些話應該說那些話可以說。

做事積極進取、慎言慎行是所有工作的基本要求,博物館的工作也一樣,沒有什麼特別行規,當然如果是特別的部門和工作,例如文物修復等,就有特別的學歷、工作經驗和訓練。在座幾位是圖書館的同仁,我沒有特別提及圖書館和博物館的關係,因為這不是我的專長(雖然我在公共圖書館工作過,而且現在也要負責圖書管理),只是略述正在使用的圖書館分類方法。整個分享,我不斷強調讀書的學術理論並不一定可以引用在實際工作上,加上「館館有本難念的經」,經驗告訴我,每間博物館都有自己的處境,所有不是一間機構的做法可以適用於其他地方,不過有些大前提是不會改變的,就是博物館的五大功能和責任:教育、保存文物、收藏、研究和展出,一切都是以人為本,以人為出發點。

之後跟J吃晚飯和分享工作遇到的問題,互吐苦水,哈哈,我覺得我的苦水比她少,雖然大家是同行,不過也是因為機構歷史背景和行政架構不同,際遇當然不同,故不能比較。最後分手時J說:「今晚講完就唔記得」,我說:「這是行規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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